面試主考官要如何探詢應徵者在背後不可告人的事

images在ACFE 2014年2月份電子報裡一位舞弊查核師 Yasmin Vazquez提到許多應徵者故意捏造假資料及掩蓋個人不良道德或犯罪記錄,他就提到發生在公司的案例,有一位應徵者叫 Sarah Victoria,她在面試申請資料裡, 寫著畢業自一所知名大學, 有相當豐富的實務經驗, 無犯罪前科記錄, 但事實上, 她以前因為竊盜罪長期待在監獄裡, 有可怕的個人信用問題, 甚至於, 她根本沒有從她所聲稱就讀的學校取得畢業學歷。

相信公司許多主管在進行面試時, 心裡上都有一種沈重的壓力,到底來應徵人員的面試申請資料裡所寫的, 有多少是真的? 並且多真?有多少是假的?而且有沒有很假的東西被藏在裡面,目前人力銀行市場競爭十分激烈, 為了提高求職者與用人機構媒合率,都會教導求職人員如何進行面試? 如何填寫應徵資料?老實說,從過去十幾年面試新人的經驗,發覺有愈來愈多求職者不太用心寫求職資料,有時候連續幾份履歷格式看起來都很雷同,造假的情況,也是很多,見怪不怪,其實有經驗的主考官,問幾個簡單的問題,就會讓求職者現形, 不過,僱主常因急需用人, 往往在聘用之前, 沒有時間去對應徵者的個人經歷、自傳內容、與人事背景進行相關的調查,而求職者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就業市場裡, 會極力地去突顯自己的強項, 掩蓋可能損及無法獲取工作機會的缺失, 根據ADP人力調查報告顯示出一項令人震驚的事實, 約有46%面試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是假造的, 尤其,是有違反工作倫理道德瑕疵及犯罪紀錄。因此,我們來討論一些實務上為防止僱用錯誤人選所進行的措施,在此之前可以先發覺應徵者弄虛作假的一面:

教育

假造學歷是這一類最常見的項目,求職者可能會編造一個假學位或是曾經參加通過某項測試或檢定考試,表示合格人選,其實,都沒這一會事,在美國,僱主可以請學校直接提供成績或畢業學位資料及參加測驗的時間,用以佐證,或者是直接上網搜尋及直接撥打電話確認,在台灣,大部份企業會要求求職者提供學校成績單,上面有學校教務處用印蓋章,但是,畢業自國外學校的學歷證明,經常使人真假難辨,國外最近明顯的實例,就是2012年1月雅虎前執行長,Scott Thompson,他不但聲稱擁有會計學位,還額外取得電子計算機科學學位,主要是因為他是Paypal前任總裁,沒有人去質疑或證實他學歷的真實性,結果雅虎的股東去揭露他的謊言,並將他舞弊詐欺的行為公諸於世,經過一番調查,發現他就讀的大學當時並沒有授予電子計算機科學學位給他。

工作經歷和徵信調查

工作職稱和之前負責職務或責任所獲得的評價,時常會在面試當中獲得較多吸引人的注意,。此外,在職涯中的間斷期或自己開業期間,可能會被認為值得深入探究的檢查點,而最有效驗證經歷的方式就是直接打電話或者寫E-mail去應徵者之前工作的地方,詢問資料提供是否正確?藉由此方式,進一步查證其他問題,例如離開上一份工作的真正原因。

過去的成就及專業證明

應徵者通常會聲稱擁有許多張證照,或經過特殊團體的認證,符合應徵職務需要特定專業或技術上的資格,雇主可以上網搜尋或直接聯繫這些授證機構驗證它的真實性,也可以檢查應徵者是否曾經受到紀律上的懲處,例如:被列入黑名單之中,那這位潛在員工在合法職務上就不會是一個理想人選。

在台灣,這部份非常普遍,許多應徵者強調,他們取得許多張證照,但是,有些證照具有相當的公信力,可以代表證明基本能力和知識,但大部份的證照,實在看不出來,和應徵者所具備的專業知識與能力連結在一起,這個部份要特別注意,尤其,還得判斷它的真偽。2001年,George O’Leary辭去他在Notre Dame大學足球隊總教練的職務,因為,他被發現偽造過去的成就。多年以來,George O’Leary在他的傳記裡說,曾經是新罕布什爾大學足球代表隊隊員,而新罕布什爾州當地報紙正準備寫一篇報導關於他將被新任命為Notre Dame大學足球隊總教練的文章。在打過幾通電話給以前的教練和球員,這時候才發現有George O’Leary沒有在大學打球的記錄。他最後承認那個假造的,同時,他也並沒有從紐約大學取得研究所碩士學位。

軍隊服役記錄

在個人傳記中誇大軍隊股役記錄最引人注目實際例子之一,就是IBM的蓮花開發公司前任總裁Jeffrey Papows ,這是在1999年,被華爾街日報發現揭露的。Papows聲稱,他之前在海軍陸戰隊擔任飛行員工作,但是卻沒有他的飛行記錄。相反地,搜尋發現,他當時只是擔任一名空中交通管制員。此外,他的個人履歷提到,退役時的職稱是隊長,但實際上,他擔任中尉職務。

對於應徵某些職位來說,應徵者的軍中服役記錄是必要的,同時,難以獲得人事檔案的程度會因為每個來自不同的軍事單位和國家的位置而有所不同。最好是,這類檢查與地方政府直接合作一起進行。

犯罪背景調查

在面試申請資料填寫程序當中,要求申請人可以列出以往任何輕罪或重罪記錄。經常看到一個常見的欺騙行為,就是省略過去的罪行或減輕嚴重程度。有部份僱主會要求應徵者進行指紋測試檢查犯罪記錄。

額外的預防措施

根據不同情況與專業知識水準,有可能會考慮採取下列其他方式檢驗:

  • 透過監理處檢查駕駛記錄。
  • 進行信用檢查(法律允許)
  • 瀏覽潛力員工的社交活動(如,在Facebook,Twitter , Instagram的)任何非法或不道德活動
  • 要求應徵者接受藥物測試
  • 要求寫作樣稿,並透過一項程序,來檢查是否抄襲

這可以提供給雇主確認應徵者的求職申請或簡歷內容的真實性,透過這些途徑,來確保用人前對應徵者背景資料的驗證作業無誤。

關於 David Chuang

David Chuang
CFE舞弊稽核師、資料分析與電腦稽核專家 現 任: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兼任講師 - 電腦審計 兆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理事專業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暨會員發展與服務委員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