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政策:不單單只適用於大型組織

May 2014 摘要自 Scott Patterson, CFE

當確定舞弊在組織和經濟上造成重大衝繫時,統計數據仍然是提供最好的度量衡桿子,它可以用引人注目的方法傳達事實,告訴經營管理者,他們好像有舞弊事件的發生,而他們可能會很客氣地感謝你的警告,然後繼續他們正常的工作,告訴他們,他們努力奮鬥堅毅不決,由內腳踏實地的創業夢想可能有5%以上的收入損失在舞弊案件上,而他們的反應只是驚訝與震驚的一種而已,解釋上對單一舞弊個案的中間損失在$145,000美元,大部份的營運主管,尤其是經營小型公司,會瞭解到它的涵義,這種風險會危及到他們經濟上的生存。

 平均每兩年,美國舞弊查核協會(ACFE)定期公佈「年度國家舞弊調查報告」(Report to the Nations on Occupational Abuse)揭露當年度各種嚴重舞弊案件類型及發生地區的統計數據,以及在舞弊案件發生後,在被偵測到以前,相距的時間,約在18個月左右,而大部份所採用的偵測舞弊的方法是提供檢舉獎金,到目前為止佔所有發生案件的42%,在這份報告中,也詳細敘述所發現的舞弊個案就產業的角度是如何影響到組織的運作,而防制舞弊控制措施的實行是如何影響到舞弊案件的被揭露,地依照不同地區及對從事舞弊者所觀察到的行為特徵列出舞弊案件調查的統計數據供我們參考。

製作這個調查報告的方法:

即採取中心舞台在報告中的統計數字是收集自舞弊偵防師(CFE)在2012年1月到2013年12月間所調查的案件,這些受訪者被要求提供關於他們所調查一個舞弊案件的詳細資料,以及在2014年邀請他們提供第二個舞弊調查案件的資料,總共有來自100多個國家提供1,483個舞弊案件的資料編制定關於職業舞弊欺詐損失,檢測方法和舞弊從事者的基準統計數據。

在舞弊偵防師的手上,這份報告毫無疑問是一項工具,它所傳達給經營管理者瞭解到的訊息,足以付出關注,而它的價格就是忽視舞弊風險及成本,同時也被印證相關成本數據顯示在這份調查報告裡面。

主動積極 vs. 反應:

有一個明顯的發現,在2014年舞弊調查報告裡是相當新的,它涉及到每一位舞弊偵防師必須聯結到他們客戶和潛在客戶的一些事情上:舞弊偵測的方式,是否這些舞弊案件的發覺是透過檢舉獎金?或由其他內部控制措施?意外發現?或一些其他的方法? John Warren, J.D., CFE, ACFE Vice President and General Counsel 解釋了原因:“換句話說,我們看著損失 - 機構組織透過積極主動的措施去發覺舞弊事件,使得因舞弊所發生損失的金額縮小到最低,而且他們可以更迅速地抓到舞弊欺詐案件;而當舞弊欺詐事件是從警察或外部稽核及其他外部評量的一通電話的時候才偵測發覺到,那麼這些案件損失的金額往往都很大、且具有更昂貴、更具破壞性的舞弊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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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字路口的小型企業:

Warren 指出,在以前的報告中,數據顯示,小型企業承受高得不成比例的舞弊欺詐損失,而研究所有案件情況下的平均損失為$145, 000美元,低於一個組織少於100名員工的平均損失是$154,000美元,這些組織通常採用相較於大型交易對手比較少的舞弊防治控制措施,這增加了他們的脆弱性,以及減低舞弊欺詐防治的控制措施。

Warren說:“小企業通常有較少吸收這些損失的能力”,雖然$154,000美元損失應該不會造成大型組織的倒閉,但它可以非常明顯地毀滅掉一家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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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使人們有理由相信:

Warren 說:“這種一致性讓我們感到非常有信心,我們研究結果的準確性, “這些都是既定的趨勢,因此這裡我們也看到在數據中的變化,他們提供了組織基準風險(benchmark risk)的一個很好的方式。”

各位可以從ACFE官網上下載: 2014 Report to the Nations on Occupational Fraud and Abuse at  http://www.acfe.com/rttn/docs/2014-report-to-nations.pdf.

關於 David Chuang

David Chuang
CFE舞弊稽核師、資料分析與電腦稽核專家 現 任: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兼任講師 - 電腦審計 兆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理事專業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暨會員發展與服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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